第二家園組別

馬來西亞第二家園
四大組別對比

申請人可從四種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組別中選擇其中一種,以申請獲得在馬來西亞半島長期居留的準證許可。每個組別在定期存款、房產及居住要求上各有不同。

組別選擇

四大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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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家園組別 & 要求

四大組別對比

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畫分為四個組別,每個組別都有不同的財務要求、簽證年限與福利。

左右滑動查看對比
第二家園組別 & 要求 鉑金組 黃金組 白銀組 經濟特區
50歲或以上
經濟特區
21-49歲
財務證明條件
定期存款 USD 1,000,000USD 500,000USD 150,000USD 32,000USD 65,000
必須購買房產(最低房產價格) MYR 2,000,000MYR 1,000,000MYR 600,000 價格由森林城市開發商設定
定期存款解凍 最高可提領50%用於購屋、醫療、教育及旅遊用途
費用
參與費 MYR 200,000MYR 3,000MYR 1,000MYR 1,000MYR 1,000
處理費 MYR 5,000 (主申請人)  ·  MYR 2,500 (每位家屬)
簽證費 MYR 500/年
代理費 MYR 70,000MYR 55,000MYR 40,000MYR 40,000MYR 40,000
續簽費 MYR 5,000MYR 3,000MYR 1,500MYR 300MYR 300
簽證與居住
第二家園簽證效期 20年簽證可續簽15年簽證可續簽5年簽證可續簽10年簽證可續簽10年簽證可續簽
年齡要求(主申請人) 25歲或以上25歲或以上25歲或以上50歲或以上21歲或以上
最低居住天數(主申請人25-49歲) 每年90天每年90天每年90天每年90天
最低居住天數(主申請人50歲以上) 沒有最低居住天數要求沒有最低居住天數要求沒有最低居住天數要求沒有最低居住天數要求
權益與福利
生意/投資活動 允許主申請人而已不允許不允許不允許不允許
在馬來西亞工作 允許主申請人而已不允許不允許不允許不允許
附加家屬 子女年齡上限為34歲且單身;父母及岳父母/公婆
免稅 馬來西亞對外國資金/收入及定期存款利潤不徵稅
外籍女傭 允許女性,45歲以下不允許不允許不允許不允許

計劃層級

馬來西亞第二家園鉑金組

四個組別中唯一允許在馬來西亞從事生意、投資及工作的組別。

定期存款USD 1,000,000 房產最低價MYR 2,000,000 參與費MYR 200,000 續簽費MYR 5,000

財務證明條件

申請人需在依據《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或《2013年伊斯蘭金融服務法令》獲許可的馬來西亞金融機構中,存入 USD 1,000,000 的定期存款。

獲準成為馬來西亞第二家園參與者後,可從定期存款本金中提取最多50%,用途僅限於購買房產、孩子教育支出、醫療費用以及在馬來西亞進行旅遊相關活動。

參與費(一次性)

每位主申請人需繳納 MYR 200,000 的參與費(一次性)。

家屬無須支付參與費。

購買房產

獲得第二家園批准後,申請人必須購買並持有住宅房產。所購買的住宅房產價值須達到 MYR 2,000,000 或以上。

住宅在10年內不得出售,但允許升級置換,即購買價值高於現有住宅的新住宅。如未遵守任何相關條款,第二家園簽證將被撤銷。

最低居住天數

每年須在馬來西亞累計居住 90天

對於21至49歲的參與者,居住天數要求可由主申請人和/或其家屬共同完成。

家屬

可攜帶的家屬如下:

  1. 配偶(丈夫/妻子);
  2. 親生子女、繼子女或合法收養子女:21歲以下可隨行;21至34歲者須在馬來西亞期間保持未婚且無工作狀態;
  3. 經醫療證明的殘障子女(不限年齡);及
  4. 父母及/或岳父母/公婆;及
  5. 外籍女傭。

第二家園簽證

獲發有效期限 20年 的第二家園簽證,並享有多次入境簽證,適用於主申請人及其家屬,簽證可續簽。

簽證有效期限將依據參與者護照效期而給予。若參與者護照效期早於第二家園簽證到期,則需要辦理延長簽證。

續簽

續簽費用為主申請人及家屬每次 MYR 5,000

通用續簽條款及所需文件四個組別相同,詳見下方。

生意 / 投資活動 · 就業 / 工作

允許。鉑金組是唯一允許主申請人在馬來西亞從事生意或投資活動,並可受僱工作的組別。

計劃層級

馬來西亞第二家園黃金組

15年簽證,定期存款要求居中,適合長期定居的家庭。

定期存款USD 500,000 房產最低價MYR 1,000,000 參與費MYR 3,000 續簽費MYR 3,000

財務證明條件

申請人需在依據《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或《2013年伊斯蘭金融服務法令》獲許可的馬來西亞金融機構中,存入 USD 500,000 的定期存款。

獲準成為馬來西亞第二家園參與者後,可從定期存款本金中提取最多50%,用途僅限於購買房產、孩子教育支出、醫療費用以及在馬來西亞進行旅遊相關活動。

參與費(一次性)

每位主申請人需繳納 MYR 3,000 的參與費(一次性)。

家屬無須支付參與費。

購買房產

獲得第二家園批准後,申請人必須購買並持有住宅房產。所購買的住宅房產價值須達到 MYR 1,000,000 或以上。

住宅在10年內不得出售,但允許升級置換,即購買價值高於現有住宅的新住宅。如未遵守任何相關條款,第二家園簽證將被撤銷。

最低居住天數

每年須在馬來西亞累計居住 90天

對於21至49歲的參與者,居住天數要求可由主申請人和/或其家屬共同完成。

家屬

可攜帶的家屬如下:

  1. 配偶(丈夫/妻子);
  2. 親生子女、繼子女或合法收養子女:21歲以下可隨行;21至34歲者須在馬來西亞期間保持未婚且無工作狀態;
  3. 經醫療證明的殘障子女(不限年齡);及
  4. 父母及/或岳父母/公婆。

第二家園簽證

獲發有效期限 15年 的第二家園簽證,並享有多次入境簽證,適用於主申請人及其家屬,簽證可續簽。

簽證有效期限將依據參與者護照效期而給予。若參與者護照效期早於第二家園簽證到期,則需要辦理延長簽證。

續簽

續簽費用為主申請人及家屬每次 MYR 3,000

通用續簽條款及所需文件四個組別相同,詳見下方。

生意 / 投資活動 · 就業 / 工作

不允許。本組別不允許在馬來西亞從事生意、投資活動或受僱工作。

計劃層級

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白銀組

特區以外門檻最低的組別,也是申請人數最多的組別。

定期存款USD 150,000 房產最低價MYR 600,000 參與費MYR 1,000 續簽費MYR 1,500

財務證明條件

申請人需在依據《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或《2013年伊斯蘭金融服務法令》獲許可的馬來西亞金融機構中,存入 USD 150,000 的定期存款。

獲準成為馬來西亞第二家園參與者後,可從定期存款本金中提取最多50%,用途僅限於購買房產、孩子教育支出、醫療費用以及在馬來西亞進行旅遊相關活動。

參與費(一次性)

每位主申請人需繳納 MYR 1,000 的參與費(一次性)。

家屬無須支付參與費。

購買房產

獲得第二家園批准後,申請人必須購買並持有住宅房產。所購買的住宅房產價值須達到 MYR 600,000 或以上。

住宅在10年內不得出售,但允許升級置換,即購買價值高於現有住宅的新住宅。如未遵守任何相關條款,第二家園簽證將被撤銷。

最低居住天數

每年須在馬來西亞累計居住 90天

對於21至49歲的參與者,居住天數要求可由主申請人和/或其家屬共同完成。

家屬

可攜帶的家屬如下:

  1. 配偶(丈夫/妻子);
  2. 親生子女、繼子女或合法收養子女:21歲以下可隨行;21至34歲者須在馬來西亞期間保持未婚且無工作狀態;
  3. 經醫療證明的殘障子女(不限年齡);及
  4. 父母及/或岳父母/公婆。

第二家園簽證

獲發有效期限 5年 的第二家園簽證,並享有多次入境簽證,適用於主申請人及其家屬,簽證可續簽。

簽證有效期限將依據參與者護照效期而給予。若參與者護照效期早於第二家園簽證到期,則需要辦理延長簽證。

續簽

續簽費用為主申請人及家屬每次 MYR 1,500

通用續簽條款及所需文件四個組別相同,詳見下方。

生意 / 投資活動 · 就業 / 工作

不允許。本組別不允許在馬來西亞從事生意、投資活動或受僱工作。

計劃層級

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經濟特區組

僅限柔佛森林城市。四個組別中定期存款要求最低,並按年齡分級。

定期存款USD 65,000(21-49歲)/ USD 32,000(50歲或以上) 房產最低價依柔佛州房地產購置政策 參與費MYR 1,000 續簽費MYR 300

財務證明條件

申請人需在依據《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或《2013年伊斯蘭金融服務法令》獲許可的馬來西亞金融機構中存入定期存款,要求如下:21至49歲為 USD 65,000,50歲或以上為 USD 32,000

獲準成為馬來西亞第二家園參與者後,可從定期存款本金中提取最多50%,用途僅限於購買房產、孩子教育支出、醫療費用以及在馬來西亞進行旅遊相關活動。

參與費(一次性)

每位主申請人需繳納 MYR 1,000 的參與費(一次性)。

家屬無須支付參與費。

購買房產

獲得第二家園批准後,申請人必須購買並持有住宅房產(最低購買價格須符合柔佛州房地產購置政策)。

住宅在10年內不得出售,但允許升級置換,即購買價值高於現有住宅的新住宅。如未遵守任何相關條款,第二家園簽證將被撤銷。

最低居住天數

每年須在馬來西亞累計居住 90天

對於21至49歲的參與者,居住天數要求可由主申請人和/或其家屬共同完成。

家屬

可攜帶的家屬如下:

  1. 配偶(丈夫/妻子);
  2. 親生子女、繼子女或合法收養子女:21歲以下可隨行;21至34歲者須在馬來西亞期間保持未婚且無工作狀態;
  3. 經醫療證明的殘障子女(不限年齡);及
  4. 父母及/或岳父母/公婆。

第二家園簽證

獲發有效期限 10年 的第二家園簽證,並享有多次入境簽證,適用於主申請人及其家屬,簽證可續簽。

簽證有效期限將依據參與者護照效期而給予。若參與者護照效期早於第二家園簽證到期,則需要辦理延長簽證。

續簽

續簽費用為主申請人及家屬每次 MYR 300

通用續簽條款及所需文件四個組別相同,詳見下方。

生意 / 投資活動 · 就業 / 工作

不允許。本組別不允許在馬來西亞從事生意、投資活動或受僱工作。

四大組別通用條款

以下條款在鉑金、黃金、白銀及經濟特區/金融特區組別完全相同,僅續簽費依組別而異。

教育

家屬(子女)可在馬來西亞任何政府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就讀,直至高等教育階段。家屬(子女)可繼續使用現有第二家園身份,或自動獲發學生簽證(Student Pass)。

醫療

允許在馬來西亞接受長期醫療治療。

體檢

主申請人及其家屬在獲得第二家園批准後,必須前往由馬來西亞旅遊藝術及文化部指定的合作診所/醫院進行體檢。

稅收

匯入馬來西亞的資金(例如定期存款)可享有稅務豁免。

更換主申請人

若主申請人去世,其第二家園簽證可轉移給同一申請中已登記家屬裡的近親。

第二家園簽證續簽條款

在完成該計劃最長年限後,可每5年續簽一次。申請續簽時需提交有效護照副本、最新體檢報告副本及醫療保險證明。續簽申請須提交至第二家園一站式中心。續簽費用依組別而異,詳見上方對比表的「續簽費」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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