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家园的申请资格

要符合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的申请资格,所有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01] 年龄:25岁 / 21岁(经济特区组)

白银、黄金及铂金组别的主申请人年龄必须满25岁或以上,而经济特区/金融特区组别的主申请人年龄必须满21岁或以上。
备注:所有家属没有年龄限制,但必须通过规定的体检要求。

[02] 国籍:开放给所有国家地区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士申请

凡来自与马来西亚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外国公民,均可申请第二家园计划。
备注:目前仅有以色列和朝鲜不符合申请资格,因为他们与马来西亚没有正式外交关系。

[03] 主申请人身份资格

主申请人可以是受雇人士(工作地点不在马来西亚)、企业主或公司股东(企业注册地不在马来西亚)、家庭主妇或退休人士。
备注:家庭中的丈夫或妻子均可担任主申请人,代表全家申请第二家园计划。

[04] 家属身份资格

所有组别的第二家园参与者均可携带以下家属申请:

  • 合法配偶(丈夫或妻子)
  • 21岁以下的亲生子女、继子女或合法领养子女。21岁至34岁的子女也可作为家属,但必须在马来西亚期间未就业,并且保持未婚状态。
  • 经医疗机构认证的残障子女,无年龄限制。
  • 父母及岳父母/公婆
备注:铂金组别第二家园参与者可从原居住国聘请外籍女佣随行来马。但外籍女佣不会获得第二家园家属签证,而是持有外籍女佣工作准证,并由铂金组主申请人担任其雇主。

[05] 财务要求

第二家园申请人必须证明具备足够且稳定的经济能力,以维持全家在马来西亚的生活开支,同时还必须有能力购买符合规定价值的马来西亚住宅房产以及在马来西亚银行存入规定金额的定期存款(定期存款金额将根据所申请的第二家园别而有所不同)。

[06] 健康状况要求

所有第二家园参与者必须在签证贴签阶段完成体检,并符合健康标准。申请人不得患有以下疾病:精神疾病、肺结核、癫痫、慢性哮喘、甲型或乙型肝炎、艾滋病、麻风病。

[07] 最低居住天要求:每年累计居住90天

对于21岁至49岁的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及其家属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必须在马来西亚累计居住满90天。该90天可由主申请人单独完成或主申请人与家属共同累计完成。只有50岁及以上的主申请人,无需满足每年居住90天的要求。

[08] 学历及英语能力要求

第二家园计划对申请人的学历水平和英语能力均没有设定最低门槛要求。

[09] 强制购买马来西亚住宅房产

所有第二家园参与者在获得二家签后,必须在12个月内购买一套位于西马的住宅房产。最低购房金额需同时符合第二家园所属组别规定的最低房价要求以及房产所在地州政府针对外国人购房的最低门槛要求。

[10] 无犯罪记录

所有年满 18 岁的第二家园参与者必须提供良好行为证明(LOGC)或无犯罪记录证明(PCC),以证明他们在原籍国或国际刑警记录中没有犯罪记录。